时间:2020-8-5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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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

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统一部署下,遵义市委、市政府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年)》为主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遵义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上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工作要求;市政府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市行政机关负责同志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未发生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重大违法行政案件。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向省政府呈报了《遵义市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在全省率先出台《遵义市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考核办法》,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一纳入指标考核。圆满完成15个县(市、区)、41家市级行政机关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在遵义开展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两次专项督察以及贵州省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所反馈的问题清单,积极抓好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督察,进一步开展工作自查,挖掘经验做法。

(二)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政府履职效能全面提升。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放”的力度,全年市级共下放行政许可事项2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3项,由市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削减到项,年以来累计取消行政许可事项项,成为省内行政审批权力事项最少的地区之一;市级梳理公布权责清单项,各级各部门编制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市级29个部门公布“七张清单”事项项。增强“管”的精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基本实现全覆盖、常态化,“红顶中介”整治与公平竞争审查两手抓两手硬;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加大企业异常名录建设、强化严重违法企业管理,多措并举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服”的满意度,大力压缩审批时限和环节,所有审批事项原则上比法定时限减少50%以上,时限压缩达到或超过70%的事项由44个增加到了86个,个别事项由承诺件变为即办件;推出涉及司法、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管理等10项“集成套餐服务”;推进“一站式”审批、“一窗办理”和“一网通办”,市、县共取消证明事项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70%,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材料减少60%。

二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健全重点领域生态补偿机制,制定森林以及涉农领域生态补偿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了“守护多彩贵州、严打环境犯罪专项执法”行动、“十大行业”治污减排达标行动、白酒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遵泸”赤水河流域联合执法行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等专项执法行动。年,我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企业家次,下达执法文书份,立案查处件,罚款余万元,实施查封扣押14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13件、拘留14人,约谈企业14家次28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对湄潭县县长李勰同志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和绥阳县县委原书记余航海同志、县长刘兆武同志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促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政府立法更加科学规范。

一是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及时修订颁布《遵义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遵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不符合现阶段工作要求的内容进行论证修订,进一步完善行政立法制度保障。充分发挥立法外聘人员、基层立法调研基地智囊作用,重新选聘市委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29名,组织召开年立法专家座谈会;在8个立法调研基地的基础上补充选取“遵义市播州区龙坑街道办事处、贵州储瑛律师事务所”为市政府立法调研基地。

二是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研究制定并完成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遵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年内发布施行,《遵义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年修订)》发布施行,《遵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正在制定;积极完善《遵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的论证、修改,积极参与《贵州省茅台酒生产基地环保保护条例》起草调研工作。完成省司法厅、省人大常委会《贵州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立法调研和意见征集。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共审查市直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54件(次),政府其他类型文件件(次),合同协议18份;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6件,向国务院报备规章《遵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指导审核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32件,有效防止行政规范性文件违法现象;开展涉及有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规范性文件件,审查涉及公平竞争规范性文件48件。

(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行政决策水平持续增强。

一是严格落实依法决策程序。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遵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遵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遵义市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报告、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制度。年,对2件政府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99件政府合同(协议)、63宗城乡建设用地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是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将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充分发挥律师智囊团作用,严格规范依法行政。强化法律顾问管理,完成市政府法律顾问年度考核工作,续聘20名法律顾问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实行“一对一”法律服务。强化对法律顾问的培训,组织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参加法治建设能力提升、行政执法业务素能提升专题培训班。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质效显著提高。

一是纵深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市执法力量基本整合,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由支整建为95支,精简64%,执法资源得到初步优化;陆续出台《案件审理审核审批工作规程》《案件审理规定》《案件质量规范》《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罚没财物处置规定》,初步建立执法考评机制与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机关与市场监管、发改、商务、住建等涉改部门以及公检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明确联动协作、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司法衔接、执法监督等系列配套制度,行政管理、执法和司法协作联动有章可循。

二是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建设,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制定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查,积极探索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动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综合监督管理平台与综合行政执法智慧管理云平台项目建设,开展全市基础建设、重点业务模块数据录入等配合工作,对综合行政执法智慧管理云平台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贯彻落实《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结合机构改革,清理公布市级行政执法主体47家,进一步明确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执法资格考试未合格的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共办理行政执法证件份;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新申领和换证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网络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深入开展行政案卷评查工作,对全市报送的年7月至年6月的71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通报;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5家窗口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办理事项相关执法监督检查。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对各行政执法单位罚没收入直接上缴国库,纳入公共预算,实行收支脱钩。我市所有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均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确保执法经费足额拨付,进一步改善执法条件。全年市级综合行政执法共投入执法装备余万元、信息化建设经费万元,为综合行政执法办案提供了保障。

(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是健全制约和监督体系。年8月在网上公布了市直部门权责清单和责任清单,涉及项内容,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逐步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权标准工作。建立了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台账,根据《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按权限和程序在公务员招录工作中运用。将“健全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考核内容,督促市直部门积极履约守诺。

二是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规章制度。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件、政协委员提案件。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严格执行《遵义市行政机关履行生效行政法律文书规定》,加大对生效判决和复议决定执行的监督,不断规范对司法机关建议意见的办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深入推进审计制度,全面完成市县审计机关干部管理、机构编制管理、经费管理及资产管理等相关资料的汇总上报和移交划转,确保人财物管理改革如期完成。强化内部监督,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进一步规范。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向社会各界介绍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广泛了解公众切实需求、吸收各方意见建议。全年受理向市政府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86件。认真执行省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办法,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发布《遵义市各党政机构新闻发言人名单》,集中公开市、县两级新闻发言人姓名以及新闻发布机构联系方式。同时,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助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七)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一是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着力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制发《遵义市行政调解办法》,大量矛盾纠纷通过行政调解渠道得到有效解决。在全省率先启动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公布参加涉法涉诉专家名单,细化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工作规程,年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件。开展行政裁决工作,全面清理全市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部门行政裁决事项,收集行政裁决事项48项,梳理出行政裁决事项12项。

二是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件(其中:受理件,不予受理26件),已审结案件件(其中:维持件,终止68件,撤销12件,驳回19件,确认违法7件,责令履行5件),综合纠错率达44.7%。积极采用实地调查、质证、听证、调解等多种方式进行审理案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举行听证质证17余次。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应诉案件件(其中:一审件,二审42件,再审22件),人民法院已结案件(其中:胜诉69件,败诉32件,调解结案2件),胜诉率68.3%,一审胜诉二审未结17件,收到申请人申请检察院监督案5件(其中:已结4件,结果均为不支持申请人的监督申请,其余1件未结),行政机关出庭率达90%以上。市政府主动加强与司法审判的沟通衔接,与市中级法院就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及行政执法相关问题进行专题座谈。全面推广应用贵州省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实现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全程网上监督,提升办案效率。严格执行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应诉败诉分析报告制度,对行政应诉败诉情况进行总结并书写分析报告。

三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各级调解组织调解案件件,成功率达96%;组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63个,设调委会42个;全市人民调解案件申请司法确认件,较年同期增长48.3%。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基本达到全覆盖,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民心工程;强化司法鉴定工作,共办理余件;提升公证便民服务,共办理余件;充分发挥仲裁在快速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共受理仲裁案件余件,案件标的超过13亿元。严格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升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八)加强法治培训和测试,依法行政能力稳步提升。

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全面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等内容纳入市委党校年各级党政干部进修培训教学计划。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治培训力度,确保法治教育的时间、内容、效果“三落实”。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严格执行《遵义市人民政府年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坚持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府投资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

二是开展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定实施《遵义市年国家工作人员工作意见》,组织全市国家机关公职人员15万余人参加法宣在线云平台学习与学法考试。严格执行《遵义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和任中法律知识考试办法》,27名任命人员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大力推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措施和实际成效纳入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引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依法办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在具体工作上对照上级要求和发展需要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仍需提高,存在担当部门法治建设重视不够、动力不足的情形。二是政府立法仍需加强,部门立法积极性普遍不高,规范性文件存在超期报备、不报备现象。部门不按要求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布现象仍然存在。三是行政复议案件综合纠错率仍较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仍偏低。部分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中履行提交证据和答辩义务时不够规范。四是行政执法机制和保障仍需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仍需深化,机构管理模式有待进一步探索,信息化平台需要加强建设。五是“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齐抓共管的普法合力有待加强。

三、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年,将按照中央、和省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精神。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部署下,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进一步抓好法治政府建设专项任务督察,按要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诚信体系建设;优化服务,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编制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紧扣社会发展需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住房公积金管理、城市规划技术管理等领域立法。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严格遵守法制审查程序,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季度通报制度,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

四是持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成《遵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价、重大决策执行纠偏、政府失信责任倒查及追究等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法律顾问队伍参谋作用,减少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的情形。

五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现监管执法有机结合、无缝对接,巩固改革成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完善行政执法程序。配合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综合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探索行政执法有效监督方式。

六是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建立市、县诉调对接机制,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联动,全面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制度。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完善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七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和人才培训。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考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机制,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

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

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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