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哪家白癜风最专业 http://m.39.net/pf/a_4620776.html 为营造阳光透明的招聘氛围、搭建公平公正的选人平台,保证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新增人员素质,根据《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党办发[]21号)、《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府办发[]21号)、《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遵公通[]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名(其中25名合同制警员参与区纪检监察工委审查调查安全陪护及日常辅助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部分职位含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员名,具体职位详见《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6月3日及以前出生-年6月4日及以后出生);若在新蒲公安分局连续工作年满6年及以上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至40周岁及以下(年6月4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胜任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未经原用人单位同意,自行离职的,原则上不得再招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8.身上有纹身的; 9.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有效资格条件资料:资格证书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任职资格文件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资格条件材料等可在资格复审环节书面承诺并于年7月30日前提供。 12.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和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简章 在“新蒲新区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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