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7-26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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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镇(乡、街道)组织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镇(乡、街道)按规定进行核查。经核查不符合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区村务员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纳入村务员队伍进行管理,享受对应岗位待遇。在本镇(乡、街道)或村(社区)在职工作未满半年的,设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报区村务员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纳入村务员队伍,镇(乡、街道)党(工)委组织村(社区)完善聘用手续,享受村务员对应岗位待遇。

六、待遇

按照中共遵义市播州区委办公室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播州区全面推进村务员改革夯实基层基础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播党办字〔〕15号)执行。

七、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招聘工作中有关具体事项,将在遵义市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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