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25号)、《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10号)、《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号)有关要求,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专业人员素质,市财政局将于6月份开展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请各学员登录贵州省财政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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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25号)、《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10号)、《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号)有关要求,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专业人员素质,市财政局将于6月份开展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请各学员登录贵州省财政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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