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9-26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员会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三个规定”的实施,是维护司法公平、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廉洁行使职权的重要保障。

当前,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严格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决策部署和上级要求,正在集中开展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顽瘴痼疾整治工作。为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公平执法司法,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决不违规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二、坚决不违规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

三、坚决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四、坚决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予以拒绝;

五、坚决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六、坚决不泄露办案工作秘密或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七、坚决做到不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八、坚决不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九、坚决不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十、坚决做到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不出现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十一、坚决不违反“三个规定”的其他行为。

让我们共同努力,认真按照“三个规定”要求执法办案,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为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不懈努力!

举报方式:

1、—

2、邮箱举报:bzgajyzd

.

------分隔线----------------------------
热点内容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