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3-28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经遵义市政府批准同意,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的《遵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市发展改革委相关人士介绍,为深入贯彻《贵州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黔发改收费〔〕号)和《遵义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相关政策,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市发展改革委根据职能职责,会同公安、财政、住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年出台的《遵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管理办法》明确,根据行政区划调整和中心城区的同城化进程,保留中心区域和非中心区域的收费标准划分,不再单独设置中心区域繁华地段和核心地段收费标准,将播州区和新蒲新区纳入中心区域。其中,播州区暂执行原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过渡期为2年。

在《管理办法》中,降低了中心区域室外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小型车24小时最高收费标准从18元/辆降至15元/辆;中大型车24小时最高收费标准从22元/辆降至20元/辆。机场和高铁站配套的公共停车场执行中心区域收费标准。同时,还调整了路内临时停车泊位计费标准,白天收费时段为7:00-21:00,首个计时时段为1小时,首个计费时段4元/辆,此后3元/辆·半小时,24小时最高为40元/辆;夜间收费时段为21:00-7:00(过夜停车),执行5元/辆·次。

另外,《管理办法》中延长了减免收取停放服务费的时间,扩大了减免收取停放服务费的范围。一是机动车停放公共停车场,停放免费时间将从15分钟调整为30分钟;二是进入住宅小区、住宅小区与其他场所共用的停车场不超过30分钟的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三是新增了路内停车泊位免费停放时间,进入路内临时停车泊位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

《管理办法》对遵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牌进行了规范,要求各类停车场经营单位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在停放服务经营场所进出口的显著位置设置统一标价牌,标明停放服务收费定价主体、收费标准、计费方法、收费依据、免费停放时间、投诉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停车场公示牌为蓝底白字,其他停车场的公示牌为绿底白字。

为了方便群众就医,缓解群众就医停车难现象,《管理办法》医院对前来就诊就医群众的机动车辆按政府定价收费,对前来住院治疗群众的机动车辆(医院提供且仅限一辆)7天内免费停放。

来源:遵义发布

审核:遵义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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