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7-18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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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财政拨款机关事业单位

-年度

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黔建保通[]51号)

省级财政拨款各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参照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年度贵阳市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筑公积金通字[]84号)缴存基数标准,经研究,现将-年度省直各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交基数按如下标准执行

1、机关单位缴交基数:基本工资+规范的津贴补贴+保留的改革性补贴+移动话费+年终一次性奖金+目标绩效考评奖+其他国家和省规定的津贴补贴。

2、事业单位缴交基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附加基础性绩效工资+移动话费+超绩效工资+其他国家和省规定的津贴补贴。

3、运动员缴交基数:基本工资+基础训练奖+考核训练奖+附加基础性绩效工资+移动话费+超绩效工资+其他国家和省规定的津贴补贴。

二、缴存比例及执行时间

单位和个人的缴交比例分别为缴交基数的12%和6%,从年7月1日起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发[]16号)公布的全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元。

(二)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统计局《贵州省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黔人社通[]72号)公布的年度贵阳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元(其中单位元,个人元)。

(三)本次调整工作需经职工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在单位张榜公示5至7天,职工无异议。单位对表中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四、年当年新参加工作职工以及新调入的人员,缴存基数不作调整。

五、网上审核所需资料

(一)各单位以年12月份职工工资表为基数,完整如实填写《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调整审批表》、《年省级行政(参公)单位在缴人员公积金缴交基数项目明细表》中相关项目。

(二)以EXCEL形式上传基数调整表、明细表、年12月工资册、目标奖(或超绩效)发放明细电子档。以上表格的首页盖单位公章后以PDF形式上传。

(三)为提高审核效率,请各单位将调整表、明细表、目标奖(超绩效)与工资册中的职工姓名顺序调整一致。

五、审核程序

(一)上传资料→保障处网上审核→按审核后金额在网上或线下银行柜台办理缴存

(二)此次调整工作在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上“单位业务大厅”完成。

(三)暂不能通过网厅受理缴存业务的各市州缴存单位,仍将申请材料交各主管单位,由各主管单位收集完整后统一交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审核。

(四)办理时间:年7月至9月15日完成。

七、省直各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可登录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调整基数所需的表格。

八、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九、若单位对新增/调入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户有疑问,可登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下载《新增/调入人员住房公积金答疑》。

联系人:万成萍(住建厅)

联系

张艾琳(住建厅)

联系

陈云(财政厅)

联系

周慧锦(技术人员)

联系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财政厅

年7月6日

来源: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多彩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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