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了, 3年时间, 遵义将建成个特色小镇! 全部按3A级以上景区标准建设! 近日,遵义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大力推进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一个目标:按照“一镇一业”“一镇一品”的要求,切实做好创建工作,巩固提升56个省(市)列示范小城镇,新增培育69个市列特色小(城)镇(包括特色小镇、小城镇两种形态),力争通过3年努力,建成个特色鲜明、绿色低碳、功能完善、产业集聚、开放包容、机制灵活、示范效应明显的特色小(城)镇。 重点任务:完善功能,做优环境 1、科学规划,分步建设。统筹考虑人口分布、生产力布局、国土空间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按照规划定位高、产业定位准、建设有抓手、发展可持续的要求,制定三年建设规划,分步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 2、突出个性,塑造形象。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注重借景山水、巧用田园,体现纯朴的乡村特色。坚持地域人文特色,把传统文化和风土人情融入“山、水、镇、村”中,真正体现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小(城)镇魅力。 3、提升质量,美丽宜居。大力推进小(城)镇按照AAA级以上景区标准建设(其中旅游类特色小城镇原则上不低于AAAA级景区标准建设)特色旅游景区,将美丽资源转化为“美丽经济”。 图片来自网络 政策支持 列入市级创建名单的特色小(城)镇优先享受国家、省、市出台的涉及金融扶持、科技创新、人才引进、招商引资等优惠政策。 1、资金支持 创新资金投入方式,综合运用政府资源配置、设立特色小城(镇)建设基金、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用好用足上级支持特色小城(镇)建设政策,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和其他社会资本在更大范围、更多层次、更广空间大力支持和参与特色小(城)镇建设。各县(市、区)将特色小(城)镇纳入县级融资担保平台,由县级政府负责统筹项目融资支持特色小(城)镇建设。 2、用地保障 各特色小(城)镇所在镇域范围通过开展土地整治等新增耕地主要用于当地特色小(城)镇及美丽乡村建设占补平衡。实行增量供给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的供地、用地政策,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 3、整合资源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多方整合资金,创新投入方式,对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4、人才保障 加强镇(乡)城镇建设管理队伍建设。组织人事部门要将建筑专业毕业和具有从业经历的干部选派到特色小(城)镇工作,镇(乡)领导班子中要有熟悉城建工作的同志,镇(乡)村建中心干部力量要逐步实现专业化配备。 来源:遵义市政府网站编辑:小千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