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老城一家经营15年 名叫“老房子”的餐馆 最近接到法院传票 有人起诉,告他们侵权,索赔30万元 索赔理由是 因该餐馆名字与成都的一家餐饮公司一致! 最终,法院判决侵权成立 遵义这家餐馆向对方支付3万元赔偿 虽然没有上诉的打算 但这家餐馆的老板娘却感觉委屈 原因是他们到工商部门登记时 并不知道有这么一家公司 △遵义老城的老房子家常馆 位于遵义市老城解放路的老房子家常馆,离遵义会议会址只有数百米之遥。由于价格亲民,这家餐馆自年创办至今已经营15年之久。 餐馆老板何先生是一名"70后",他说,年下岗后,他贷款在法院街开了这家家常馆。因门面是70年代的老房子,他就给店取名叫"老房子"。 之后,何先生以"老房子"为店名,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了营业执照。记者在何先生店里看到,其《营业执照》上注册"老房子"的日期是年6月24日。 经营了15年之后,至今年9月30日,何先生突然接到法院传票,称其"老房子"店侵权,被四川成都一家同名的餐饮公司告上了法庭。 该公司起诉称,他们的商标"老房子"早于年就已注册,何先生的店起名"老房子"涉嫌侵权,对方要求法院判决何先生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并停止使用"老房子"等相关商标。 12月27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何先生的爱人杨女士对这场"飞来的官司"感觉很委屈:"我们当初在工商部门注册时,并没有哪个告诉我们这个商标有人注册不能使用。"杨女士说,而且经营这么多年来,也没有谁来提醒过这个店名不能使用。 杨女士称,他们从来就不知道成都有一家公司与他们同名,而且他们所经营的菜与这家公司也没有丝毫关系,完全不存在侵权。年,餐馆还被当地评为"诚信经营户"。 11月8日,遵义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查明,成都的这家公司早于年注册了"老房子"这个商标,该商标目前仍在有效期内,遵义的这家"老房子"确实构成了侵权。 经审理后,遵义市中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要求遵义"老房子"停止侵权行为。对成都这家公司提出30万元的赔偿请求,遵义市中院没有全部支持,认为遵义"老房子"对成都这家公司造成的影响较小,判决向对方赔偿3万元损失。 "如果当初注册登记时网络发达一点,我们也不会吃这个官司了。"杨女士说,虽然感觉"委屈",但对法院的这个判决他们并没有打算上诉。至于今后这个小馆子如何更名,他们还有没想好。 来源:zaker贵阳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