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光明网」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有效防止疫情传播蔓延 近日,我市多地发布通告 ↓↓↓ 播州区 播州区关于进一步做好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境外输入引发的本土聚集性疫情已先后波及多个省份,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此轮疫情主要由“德尔塔”变异株引起,该毒株有载毒量高、传播速度快等特点,对目前的防控工作带来巨大挑战。因此,建议广大干部群众近期如非必要,不要出省,更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城市,若必须前往,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往返须及时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备。 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文娱场所、洗浴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KTV等公共场所必须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检测、通风消毒、查验健康码、查验行程码”等规定,不符合要求者不得进入,同时要严格控流限流措施。 三、景区景点要严格按照“提前预约、避免聚集、做好防护、有序进入景点”的要求开展旅游服务,落实测温扫码、清洁消毒、佩戴口罩及一米线距离等防控措施,合理控制人流密度,有序维持景区景点旅游秩序,不得开展室内大型演出。 四、暂时暂停大型文娱活动审批,所有麻将馆、棋牌室暂停营业。50人以上的会议和活动(培训)必须按规定严格审批并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禁止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正处于居家监测期内、发热咳嗽的人员参加。 五、公共交通工具必须严格落实日常消杀、通风和司乘人员戴口罩等措施。养老机构、福利院、拘留所、看守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未规范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收治发热患者。零售药店必须严格执行退热药限购管理制度和相关报告制度。 六、从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的地方和境外来(返)播人员须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委会报备,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返)播人员,须进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丧失等不适症状,要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要到诊所就诊或到药店自行购药,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来播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地方旅居史的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在抵播后24小时—48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无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的,需在首站地进行1次核酸检测,之后间隔24小时—48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有序流动,但应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活动,不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低风险地区来播人员,在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无异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八、广大群众要继续增强防护意识,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扎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一米线,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市民群众应主动参与防控工作,发现异常人员、异常情况,及时向村(社区)报告。 九、研究显示我国生产的新冠病毒疫苗对“德尔塔”变异株依然有保护作用,请广大群众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接种条件的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携手共筑免疫屏障。 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法律规定,服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对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拒不履行防控义务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纳入征信体系管理。 十一、广大群众要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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